彭啟豐 (翰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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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江蘇長洲)】 彭啟豐 (翰文)

Chinese: 兵部尚书 雍正五年状元 彭启丰 (字翰文 号芝庭)
Birthdate:
Death: 1784 (82-83)
Immediate Family:

Son of 彭正乾 and 周氏
Husband of 宋氏
Father of 彭紹謙; 彭紹觀; 彭紹咸 (應山); 彭氏; Peng Shaosheng 彭紹升 and 2 others

Occupation: 兵部尚书
Managed by: Private Us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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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mediate Family

兵部尚书 雍正五年状元 彭启丰 (字翰文 号芝庭)生平 (中文)
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BD%AD%E5%95%9F%E8%B1%90

彭啟豐(1701年—1784年),字翰文,号芝庭,江南長洲人(今苏州)人[1],祖籍江西清江(今樟樹市)[2],清朝政治人物、狀元。

生平
雍正五年(1727年)状元,授翰林院修撰。充南书房行走。官至兵部尚書。數次被高宗斥責,最終因奏對不實降職。乾隆三十三年(1768年)以原品休致。乾隆四十九年(1784年)卒[3]。

家庭
有子彭紹升、孫彭希濂、曾孫彭蘊章[4]。

清·張廷玉等,《清史稿》(卷304):“彭啟豐,字翰文,江南長洲人。祖定求,康熙十五年,會試、殿試皆第一,官至翰林院侍講。啟豐,雍正五年會試第一,殿試置一甲第三,世宗親拔第一。授翰林院修撰,南書房行走。三遷右庶子。乾隆六年,充江西鄉試副考官,再遷左僉都御史。疏言:‘臣驛路經宿州,宿州方被水,蒙恩賑恤。知州許朝棟任甲長胥吏索費,饑民戶籍登記不以實。鳳陽知府梅毓健不親詣察覈。’下兩江總督那蘇圖嚴察。七年,遷通政使,督浙江學政。三遷刑部侍郎,疏言:‘浙省吏民占官湖為田,餘杭南湖發源天目,下注苕溪,溉杭、嘉、湖三郡。自巡撫朱軾濬治,今已沙淤。其他會稽、餘姚、慈谿等湖,皆僅存其名,請敕次第開濬。江南漕米,每石收錢五十四,半給運丁,半歸州縣為公使錢。杭、嘉、湖運丁有漕截,而州縣無漕費,石米私加一二升至五六升,請敕如江南例,石米收錢二十四,為州縣修倉鋪墊費,而禁其浮收。浙江額設均平夫銀供差徭,差簡可以敷用,差繁每苦賠墊,本省官吏來往,任意多索,請敕部按官吏尊卑、差役繁簡,定人夫名額,俾為成例。浙省黃岩、太平地多斥鹵,民家稍有餘鹽,兵弁藉以婪索。婪索不遂,指為私鹽,甚或以數家數人之鹽合并誣報,請敕文武大臣申禁。’下部議行。尋以憂去。

十五年,授吏部侍郎。十八年,調兵部侍郎。二十年,疏乞養母,允之。二十六年,復授吏部侍郎。二十七年,以京察注考,吏部郎中阿敏爾圖諸尚書、侍郎皆列一等,啟豐獨列二等,上責其示異市名。旋遷左都御史。二十八年,遷兵部尚書。三十一年,上以史奕昂為侍郎,入對,諭加意部事。奕昂遂自恣,面斥啟豐,不稱尚書,侍郎期成額以是訐奕昂。上詰啟豐,啟豐力言無之。詢侍郎鍾音,鍾音對如期成額。啟豐語乃塞。上為罷奕昂,因謂:‘啟豐學問尚優,治事非所長。今乃巽愞模稜,奏對不以實,失大臣體。’即降侍郎。三十三年,命原品休致。四十一年,上東巡,迎駕,予尚書銜。四十九年,卒,年八十四。”

清·張廷玉等,《清史稿》(卷304):“子绍升,语在文苑传。孙希濂,乾隆四十九年进士,官至刑部右侍郎,左迁福建按察使。曾孙蕴章,自有传。”

彭啟豐 (翰文)生平 (中文)

雍正丙午科舉人 丁未科進士(會元 狀元) 日講起居注官 翰林院修撰 南書房行走 經筵講官 兵部尚書

《清史稿 卷304》

彭啟豐,字翰文,江南長洲人。祖定求,康熙十五年,會試、殿試皆第一,官至翰林院侍講。啟豐,雍正五年會試第一,殿試置一甲第三,世宗親拔第一。授翰林院修撰,南書房行走。三遷右庶子。乾隆六年,充江西鄉試副考官,再遷左僉都御史。疏言:「臣驛路經宿州,宿州方被水,蒙恩賑卹。知州許朝棟任甲長胥吏索費,饑民戶籍登記不以實。鳳陽知府梅毓健不親詣察覈。」下兩江總督那蘇圖嚴察。七年,遷通政使,督浙江學政。三遷刑部侍郎,疏言:「浙省吏民占官湖為田,餘杭南湖發源天目,下注苕溪,溉杭、嘉、湖三郡。自巡撫朱軾濬治,今已沙淤。其他會稽、餘姚、慈谿等湖,皆僅存其名,請敕次第開濬。江南漕米,每石收錢五十四,半給運丁,半歸州縣為公使錢。杭、嘉、湖運丁有漕截,而州縣無漕費,石米私加一二升至五六升,請敕如江南例,石米收錢二十四,為州縣修倉鋪墊費,而禁其浮收。浙江額設均平夫銀供差徭,差簡可以敷用,差繁每苦賠墊,本省官吏來往,任意多索,請敕部按官吏尊卑、差役繁簡,定人夫名額,俾為成例。浙省黃巖、太平地多斥鹵,民家稍有餘鹽,兵弁藉以婪索。婪索不遂,指為私鹽,甚或以數家數人之鹽合併誣報,請敕文武大臣申禁。」下部議行。尋以憂去。

十五年,授吏部侍郎。十八年,調兵部侍郎。二十年,疏乞養母,允之。二十六年,復授吏部侍郎。二十七年,以京察注考,吏部郎中阿敏爾圖諸尚書、侍郎皆列一等,啟豐獨列二等,上責其示異市名。旋遷左都御史。二十八年,遷兵部尚書。三十一年,上以史奕昂為侍郎,入對,諭加意部事。奕昂遂自恣,面斥啟豐,不稱尚書,侍郎期成額以是訐奕昂。上詰啟豐,啟豐力言無之。詢侍郎鍾音,鍾音對如期成額。啟豐語乃塞。上為罷奕昂,因謂:「啟豐學問尚優,治事非所長。今乃巽儒模棱,奏對不以實,失大臣體。」即降侍郎。三十三年,命原品休致。四十一年,上東巡,迎駕,予尚書銜。四十九年,卒,年八十四。

子紹升,語在文苑傳。孫希濂,乾隆四十九年進士,官至刑部右侍郎,左遷福建按察使。曾孫蘊章,自有傳。